关于公开招募中国石化黑龙江石油分公司电能业务运营项目意向合作商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电能业务发展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和所属全资子公司(正在注册)售电业务
运营项目意向合作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及运营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电动汽车(含重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内。
项目概述:合作开展电动汽车(含重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
招商信息
招募方: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业务规划:在黑龙江省内合理布局电动重卡充电基础设施。
合作模式
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出资、合作经营、接入中国石化石化易电平台等方式,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合作商在黑龙江境内已建成且稳定运营不少于5座电动汽车充电站,且各站点配置充电桩数量不得低于6台;仅申报重卡充电项目的,准入条件可放宽至2座,且各站点配置充电桩数量不得低于6台。
意向合作商在黑龙江境内现运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须同意接入中国石化石化易电平台。
合作商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具备与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能为项目。
提供资金投入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参与本项目方案汇报会的代表的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提供本项目汇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营企划方案,方案中应至少包括含:
(1)详细的合作模式(包括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自营加能站建设及运营、场外站建设及运营、接入中国石化石化易电平台等多种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案、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客户资源、分润比例等内容),合作模式中涉及的投资方案、盈利模式、客户资源、分润比例等视为意向合作商出具的承诺,如双方最终洽谈合作,未经招募商认可,不得以低于以上承诺标准的模式与招募商洽谈合作,否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2)意向合作商正在运营的黑龙江省内电动汽车充电站情况,并详细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简介、盈利情况、市场前景等内容。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合作商在黑龙江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规模、掌握的客户资源情况、现有充电设备可接入中国石化石化易电平台数量、投资方案中可提供的充电桩配置情况、利润分成情况等,最终由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综合评判确定。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所属全资子公司(正在注册)售电
业务运营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全资子公司售电业务合作运营项目。
项目地点:全国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
项目概述:合作开展电力销售及相关电能业务运营。
招商信息
招募方: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业务规划: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电力销售、跨省区电力交易等业务。
合作模式
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具有在黑龙江跨省电力交易的成功实践案例,须协助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所属售电公司实现省内和跨省电力交易。
意向合作商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参与本项目方案汇报会的代表的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提供本项目汇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营企划方案,方案中应至少包
(1)详细的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机制、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客户资源、跨省电力交易等内容)。
(2)意向合作商正在运营的项目情况,并详细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简介、盈利情况、市场发展前景等内容。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跨省电力交易的实践案例、现有用电侧客户资源、利润分成模式、人才培养机制等,最终由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综合评判确定。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5日8:00至2026年3月31日18:00。
报名时间
此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方式
意向合作商将密封(密封格式不限,但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汇报材料送至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07号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进行报名,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汇报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现场汇报要求
现场汇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汇报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07号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汇报要求
(1)汇报会开始后,招募方将现场随机抽取意向合作商的汇报顺序,各意向合作商应按照抽取的顺序进行汇报。
(2)意向合作商汇报材料形式不限,并自行考虑汇报现场的设备支持情况。
(3)本项目可能涉及多轮次汇报,招募方将在每轮汇报结束后告知进入下一轮的意向合作商,未收到告知的,视为未入选本轮,不再另行通知。每轮次入选的意向合作商应在汇报结束后根据招募方要求进行修改并再次汇报,直至招募方最终确定3-5家合适的意向合作商。
(4)后续多轮次汇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募方另行通知,未入选的意向合作商的方案,招募方有权免费参考借鉴。
联系方式
招募方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07号中国石化销售黑龙江石油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李伟 18646369818